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49名优秀青年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21〕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对于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网易,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1〕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16:00。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公告附件《202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njrsjgbk@-d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一定要电话核实,联系电话:0534-5421931。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202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电子版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4);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3日